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文章出处:本站原创作者: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 2021-02-2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法释〔2021〕2号

(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