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下午,我所开展了2023年度第二期业务交流与分享活动圆满成功,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交流与分享,全所律师、实习律师参加。该活动由我所副主任、管委会培训部负责人张丰律师组织,由专职律师唐荣林为大家做“未完工程结算问题探讨”主题分享。
唐荣林律师的讲解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建设工程施工结算(部分)相关规定。
2、各地法院观点总结。
目前,对于固定价格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完毕情形下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已经作了明确规定,而对固定价格合同未履行完毕情形下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未明确。
有些法院认为,对固定总价的,依照约定价格“按比例折算”。
有些法院认为,在未区分固定总价还是固定单价的情形下,可将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委托鉴定,但应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为基础,根据已完工工程占合同约定施工范围的比例计算工程款。当事人一方主张以定额标准作为造价鉴定依据的,不予支持。
3、最高院判例(按定额结算)。
唐荣林律师
副主任、培训部负责人张丰律师
本次培训让大家受益匪浅。一直以来,我所学习氛围浓厚,经常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提升执业律师的专业能力,保持核心竞争力,从而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